一、留存收益概述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涧两类。
1.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费者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2.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贤本或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
3.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二、留存收益的账务处理
公司制企业可根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从净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非公司制:企业经类似权力机构批准,也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后者由企业的权力机构自行决定。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