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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注册安全工程师招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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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介绍
人事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决定在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中增设助理级资格名称为“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

  关于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人事部、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一项有效措施。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实施五年来,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适应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有关精神,经人事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决定,在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中增设助理级资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级别名称与适用范围。在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中增设的助理级资格名称为“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

  取得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并经注册人员,方可以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的名义,在中小企业中承担安全生产管理或安全生产技术工作。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也可在大企业中协助注册安全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

  二、评价办法与科目设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要求,组织并实施本地区。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

  三、效用与注册管理。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合格,颁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该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的注册管理工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每年度将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情况和持证人注册情况,报人事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四、组织实施与有关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本补充规定要求,参照人事部、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13号)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需要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等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工作,协商确定具体职责分工,积极协作、密切配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有序进行。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工作应严格执行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保密与回避制度,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对违反纪律和有关规定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第3号令)处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定位

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定位,目前有据可查的只有局的有关办法,具体是安全管理、咨询、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验收等。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待遇,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据本人理解、分析,有如下几点想法:
    
一、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的目的。
    目前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在此多事之秋,如何稳定现有的安全管理、技术人员队伍,就成了知识经济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问题。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给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技术人员。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前景。
    非常乐观。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在未来三、五年内,将达到不低于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的水平,但是局没有明说。为什么局不明说?因为如果现在局明确规定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权利和待遇,那么将有很多现在不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那样就违背了局的初衷——要让绝大多数为安全生产事业作出贡献的老安全员在三年内成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另外,只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才可能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局在等,通过的人也要耐心地等。
   
 三、待遇。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待遇将来会到非常高的水平。种人,是有能力、有作为的人,这些人的待遇将达到安全副总的水平,准确的说法叫“安全总监”。具体说来,这些人具备的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确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这些人原先的待遇基本上已经达到了副厂级或正科(处)级,只不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办法实施后,要求他们必须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第二种人,是一般的安全管理人员,他们的待遇将到安全科(处)长的水平。这些人的待遇,到了原来头上司的水平,必然努力工作,想方设法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这样就实现了稳定现有的安全管理、技术人员队伍的目的。第三种人,属于安全生产领域的、博士或海归派,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相关的技术服务。这些人的生活滋润,实现了名利双收。第四种人,从原来的单位跳槽到中介工作。这些人的随政策、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可能比一般的安全管理人员了,但相对来讲不够稳定。社会地位也不如、第三种人。
   
 四、执行时间。
    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但可以预期。据本人估计,大的可能是:
    2006年,局发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办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2007-2008年,国务院发布《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条例》,注册安全工程师不要求参加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工作经历,但会非常地难,没从事过安全工作的人几乎不可能通过;
    2010年,人大颁布《注册安全工程师法》,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走上正轨,实现互认,注册安全工程师成为受人尊敬的行业。
    
五、存在问题和困难。
    目前大的问题就是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员,能否承担与其权力、待遇相应的责任?这也就是局在注册时,要求通过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原因。因为局不可能了解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只能依据他所在单位对他能力和作为(工作业绩)的评价,决定是否准予注册。


安全工程师资格备考学习的若干建议

1、遍:、仔细看书,边看书边做笔记;

  2、第二遍:结合书的目录和自己的读书笔记,写出每科的内容结构及应掌握的内容;

  3、第三遍:看到自己所编写的结构或纲要,尽量回忆所需要掌握的内容,越详细越好,遇到不清楚的地方,赶快找出在书本中的位置。

  4、适当做点习题,对自己做错的、或不熟悉的习题做好标志(如有可能,尽量找到标准答案),在抽出时间予以复习。

  5、关于《事故案例调查与分析》应把握住如下几个:

  1)知道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方法;

  2)知道如何从作业活动中辨识出危险、有害因素,特别是会正确描述之;

  3)关于危险、有害因素的控制措施要与事故整改、预防对策结合起来考虑,既要了解控制措施的原则、顺序,又要结合具体案例的实际情况来叙述其对策或预防措施;

  4)清楚《安全生产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中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规定;

  5)熟悉《应急预案》的分类、结构及基本内容;

  6)熟悉《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特别是熟悉进行危险与应急能力分析的内容;

  7)熟悉《应急预案》培训的层次、培训内容及演练的有关内容。

  6、熟悉如何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的职责、调查程序或调查基本内容?

  7、熟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具体分类以及他们与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的关系?

  8、熟悉在那些情形下要负直接责任、领导责任?

  9、熟悉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步骤?

  10、事故经济损失分析要搞清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的各自内容?

  11、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事故调查与处理的规定要熟悉?

  12、事故责任的追究不仅要求熟悉《安全生产法》、302号令、《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而且要知道事故责任主体,即安全生产监督机关及工作人员、机关及工作人员,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一般安全管理人员、一般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中介组织及人员。

更多信息请咨询:http://tj.pxt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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