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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阶段报名简章
网址:http://tj.pxto.com.cn/
来源:紫光教育
注册会计师统一——专业阶段报名简章
(2012年度)
根据《注册会计师统一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统一——专业阶段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专业阶段: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1个专长科目的。
申请免予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统一——专业阶段科目免试申请表(2010年度)》(见附件),并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技术职称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两个步骤,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非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同步进行网上确认。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3月26日—4月8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tj.pxto.com.cn/)注册会计师网上报名专栏(或http://cpaexam.cicpa.org.cn)实施网上预报名,选择考区,并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报名后,获取网报编号并打印网络报名表。如有考生确实符合报考条件,但未能通过计算机审核致使网上预报名不能的,可向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咨询。
(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
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4日-6月10日(不含公休日),到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或代理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并缴纳报名费。
非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阶段,可直接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后即为报名确认,无须再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四、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中确定。
五、方式
方式为闭卷、笔试。
六、时间安排
2012年9月11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12年9月12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 税法
七、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报考人员根据所在地的地方考办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或通过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辅导教材购买及问题解答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编写出版6个科目辅导教材、经济法规汇编以及近3年试题汇编,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的同时可在网上自愿订购,所订购的辅导教材将免收配送费直接寄至考生。
(二)如果报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
财政部考办自2010年6月起,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问题解答。
十、试卷评阅、认定和核查
(一)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地方考办通知人员。
(二)每科均实行制,60分为合格线。
(三)发布后,如果人员本人提出核查,可在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组织核查。
(四)专业阶段的单科合格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中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统一专业阶段合格。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后一科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十一、报考人员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统一办法》、《注册会计师统一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7号)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考人员领取或下载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或下载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人员必读》。请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委员会可根据本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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