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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副详职(初任必看)
三副在交接班期间主要工作.
1. 认真查阅三副交班备忘录(建立专用记录簿)、三副交接班报告表的逐条内容。另外注意下列事项:
1.1 驾驶台设备!
1.1.1 电子海图、GPS、组合导航设备、自动跟踪导航系统、雷达、ARPA、电罗经(分罗经)、磁罗经、操舵装置及自动/手动/应急转换、子母钟、测深仪、航向记录器、自动车钟记录、气压计、记程仪、风速仪、舵角指示器、车钟/主机转速指示器、转率指示器、对讲器、手提扩音器、测深锤/绳、六分仪、方位仪、白昼信号灯/手提摩斯灯、烟雾(火)探测报警系统、大型灭火系统、雷达应答器、应急无线电示位标、驾驶台/主甲板/运河灯/信号灯电源控制操纵面板、自动雾笛等,以及其他助航仪器/设备,基本使用操作介绍,使用注意事项;
1.1.2 驾机联系制度、备车及主机遥控操纵特性;
1.1.3 无线电通讯设备、有关GMDSS无线电操作的基本方法及误报警的消除,使用注意事项1.1.4 本船的视距盲区图、雷达盲区图介绍;)
1.1.5 本船操纵要素、特性,要舵后到产生舵效的时间;
1.1.6 消防员装备, 抛绳设备
1.1.7 旗号、号型、声号、信号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
1.1.8 驾驶台各类检查表的存放及使用;
1.1.9 航海日志、OFFICIAL LOG BOOK及各种记录薄及记载要求
1.1.10 机舱舵机房内应急舵的转换和操作程序。
1.2. 消防设备
1.2.01 固定灭火系统操作释放程序,操作释放的位置、处所
1.2.02 通往机舱、货舱及每个货舱阀的转换,释放操作是否有中、英文说明;
1.2.03 管路的吹通操作程序,近吹通时间;
1.2.04 消防站内通风、照明、通道、通讯、卫生等情况;
1.2.05 大型固定灭火系统钢瓶压力时间、遥控释放操作程序;
1.2.06 应急通风、应急油路切断等标识是否清晰;
1.2.07应急消防泵、应急发电机的启动方法;消防员装备存放位置、数量(套),呼吸器钢瓶压力时间;
1.2.08 水灭火系统隔离阀及转换,喷淋式灭火设备的使用;
1.2.09 生活区、甲板、机舱手提式、舟车式灭火器配备的数量、类型、钢瓶压力时间;
1.2.10 溢油间及溢油回收器材、备品;
1.2.11机舱舟车灭火机、泡沫枪、扫气道固定灭火系统,设备的数量、状况;
1.2.12 逃生孔,逃生呼吸器的数量,状况;呼吸器钢瓶压力时间;
1.2.13 油漆间消防设备及操作;
1.2.14 各类消防设备、器材的产品,检验报告。
1.3 救生设备
1.3.1 艇的释放、回收程序,操作步骤,是否在艇甲板明显位置张贴 ;
1.3.2艇的遥控脱钩系统原理、操作及要点,救生艇的操作说明书;
1.3.3艇机启动操纵、艇舵、脱钩装置的操作要点,注意事项,保养事宜;
1.3.4 艇内备品及存放,是否均在有效期内,清单是否新;
1.3.5 吊艇机、刹车、脱钩系统的以往工况。艇内放艇注意事项,拉绳(钢丝)位置高低是否与放艇滚筒钢丝速度同步;
1.3.6 救生筏/静水压力释放器的数量、位置,检验报告/产品;
1.3.7 个人房间救生设备的配置是否齐全,上层居室个人房间有否救生绳;
1.3.8 各层甲板救生器材是否齐全,符合规定。注意驾驶台两翼救生圈的烟雾灯浮信号的有效期;
1.3.9 各类救生设备、器材的产品,检验报告。
1.4 资料、书籍交接:
1.4.1 消防、救生设备资料及说明书,列有清单;81.4.2 主管设备、器材的操作规程,列有清单;
1.4.3 三副维修保养工作记录薄; 1.4.4 消防、救生知识授课教案薄;
1.4.5 三副物料间备品库,消耗和库存的新情况,摆放整齐,列有清单1.4.6 《训练手册》、《职务规则》、《海上避碰规则》、《中远船舶主要作业和技术操作的安全规定》、《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规则》;
1.4.7 交接班报告表、交接班备忘录薄;
1.4.8有效的通函及资料;
1.4.9两舷梯口附近防火控制图装入专用筒(箱),保持清洁,图物相符;
1.5 其它
1.5.1 年度、航次维修保养计划及CWBT计划指令;
1.5.2 物料、备品的计划请领单及供船情况;
1.5.3 检验、航修计划申请单及完成情况;
1.5.4 PSC、FSC、安全监督员检查遗留的不符合项目,纠正措施;
1.5.5 应急演练计划方案存档薄;
1.5.6 三级岗位责任制责任区卡;
1.5.7 各种应变卡;
1.5.8 房间物品登记卡;
1.5.9 装卸载计划及大副的指示要求;
1.5.10 航次任务及备航要求;
1.5.11 港口国及港口的特别要求
1.5.12 船舶规章制度介绍;
1.5.13在三副交接班报告表、交接班备忘录、三副维修保养工作记录薄,签字。
三副的部分具体或专项职责
2. 接班后开航前主要工作
2.1 尽快熟悉本船情况:船舶规范、主要尺度数据、本船操纵要素、特性
2.2 船舶资料记录等查阅,熟悉了解上述《1》及三副交接班报告表、交接班备忘录的逐条内容;2.3 查阅消救设备的说明书、保养维修记录,了解设备是否出现过问题,以及注意事项,防止误作;
2.4 尽快熟悉掌握驾驶台各种航海仪器的使用方法;(参阅1.1.1)
2.5 熟悉三副在各应变部署中职责,了解和熟练掌握:操舵系统的转换、应急舵、大型CO2/1211固定灭火设备的操作方法,消救设备的使用;
2.6 遵守在港期间的值班、交接班规定。值班前及值班期间,了解和熟悉甲板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注意事项,能够正确操作;
2.7 装卸货值班的工作要点请见停泊值班的内容;
2.8 严格执行航前会上船长的部署,落实出航前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反馈;
2.9 核实所需物料、备品是否齐备,相关产品是否收妥;
2.10 检查在港航修、检验项目是否按规定标准完成,核实检验报告是否收妥;
2.11 检查全船消防设备器械、烟火监测及报警系统,确认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2.12 检查全船所有救生设备、器材及备品,确认处于适航状态;
2.13 编制船员变动后的船舶应变部署表,提交大副审核,报请船长批准,按公要求张贴,公布实施;
2.14 填写与应变部署表相吻合的船员应变卡,送达每一位船员,对新任船员告知其岗位、逃生路线、集合地点、消防救生设备器材在本船的配备及位置;2.15 若船上载有旅客,负责告知船舶应变反应时的警报和信号、逃生路线、集合地点、基本海上求生自救知识。(时间允许,应进行消救知识授课);
2.16 编制消防、救生演习方案报大副审批、船长批准,分送船长、轮机长、大副、自存一份,并按此计划执行开航后的演习训练;_
2.17 一港船员变动达25以上时,开航后24H内应执行上述演习训练
2.18 将两舷梯口附近水密筒(箱)内的防火控制图的船员名单更新
2.19 做好所管设备器械及备品系固状态检查和必要的加固工作2.20 装运易燃危险货物,应复查并确认货舱灭火系统、烟火探测系统、水灭火系统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2.21 参加航前会,认真记录有关要求,如实反映所管辖设备是否工作正常,存在问题,备品是否齐全,提出建议和安全措施。认真阅读‘出航报告表’、‘开航前船长令’的内容,并签字确认
2.22 做好个人责任区的防偷渡、防走私、防毒品等检查
2.23 检查处所:救生艇内部、救生软梯帆布罩下、大型灭火系统装备站及其控制站、所管备品储存间
2.24 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大副,并在《抵离港检查报告表》上签字; d: O3 w- @3 {" \9 x8 b1 u
2.25 对备航工作及检查结果应做好记录、反馈大副、报告船长,随时接受并执行船长、大副的指令及布置的工作。
开航前准备
1. 当船上人员发生变动时,重新编制船舶应急部置表和船员应急任务卡。
2. 检查救生艇的属具和备品是否已按规定配齐,食品和淡水是否充足且在有效期内,吊艇设备和艇内机械是否处于良好状况下。
3. 检查救生筏及降落装置,检查送检的救生筏是否已送回并妥善就位。
4. 检查救生衣、救生圈、保温服等是否按规定的数量和要求配置,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
5. 检查探火系统、报警装置、固定来火系统是否正常可用,各类手提灭火器是否放置在规定的位置。6. 向大副和(或)船长报告开航准备情况。按程序文件规定,填好开航前船长指令并签字
靠、离、移泊时的职责
1. 在驾驶台协助船长、引航员了望,维持驾驶台秩序。
2. 执行船长、引航员的车钟令,记录过浮时间、车钟令、重要船位和有关情况。
3. 传达船长、引船员给船艏,艉的指令及转向报告。/ 4. 负责驾驶台与机舱的联系以及VHF通信
5. 督促并检查水手及时、准确地显示有关号灯、号型和旗帜。
6. 监视有关仪器、仪表的工作情况及有关数据,监视操舵装置的工作情况及操舵情况。
7. 执行船长的其它指示。
8. 将靠、离、移泊的全过程记录在航海日志记事栏内。
停泊值班职责
锚泊值班职责
1. 锚抛下时应立即测定船位,并在海图上标出锚位和旋回范围(测定的船位时要记下船首向,从船位向船首向反推约一个船长的距离即为锚位,旋回圈的半径等于锚链长度加船长)。对锚地的潮汐、流向、水深、底质、周围情况及当地气象应做好心中有数、并记入航海日志。
2. 如情况许可,应经常利用固定航标或岸上容易辨认的物标,校核船舶是否保持在锚位上。(定位可采用多种方式,锚泊期间除采用雷达,罗经进行陆标定位外,还可充分利用GPS锚泊值守功能,一般将范围定为1-2海里档,经过船舶一段时间的旋回可清楚的看出其运动规律,如出现异常形态,应马上以陆标定位等方法判断是否走锚,也可使用ARPA雷达使电子方位线和活动距标圈穿过近一艘有危险的船舶或目标,观察距离和方位的变化以判断本船是否面临危险。好的办法还是多种定位手段并用,起到相互核实,相互补充的目的。)
3. 维持了有效的了望,并注意:
1. 周围锚泊船的情况,尤其是位于上风或方向锚泊船的动态,以防他船走锚危及本船安全
2. 来泊船的锚位是否与本船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如若过近,应设法通知对方并报告船长。
如过往船舶或邻近锚泊船起锚离开时距本船过近,应严密注视其动态,如判断对本船有威胁时,应以各种信号警告对方。
4. 以适当的时间间隔巡视全船,注意船舶吃水,龙骨下富余水深以及船舶的一般状态。
5. 注意观测气象、潮汐和海况的变化,注意锚位、锚链受力、船首偏荡的情况,在转流时,注意船身回转及周围船舶动向,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6. 不论本船或他船走锚,或因过往船舶距离过近而出现危险局面,果断地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船长。;
7. 在急流区锚泊或遇大风浪天气,除执行船长批示外,还应勤测锚位,定时巡视甲板,检查锚链和制链器是否正常。
8. 督促水手按时升降旗及锚球,开关锚灯,甲板照明,按规定显示或悬挂相应的号灯、号型,鸣放相应的声号。
9. 遇能见度不良时,应严格执行《海上避碰规则》的有关规定,加强了望,鸣放雾号(一短-一长-一短),开亮锚灯和各层甲板的照明灯,并通知船长。
10. 锚泊中进行装卸作业,除应执行靠泊值班中有关装卸业务方面的职责外,还应注意旁靠船、驳的情况,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1. 根据锚地情况及水上安全管理机关的规定,用VHF在规定的频道上守听。
12. 严格遵守船舶防污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船舶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损害。
三副在交接班期间主要工作.
1. 认真查阅三副交班备忘录(建立专用记录簿)、三副交接班报告表的逐条内容。另外注意下列事项:
1.1 驾驶台设备!
1.1.1 电子海图、GPS、组合导航设备、自动跟踪导航系统、雷达、ARPA、电罗经(分罗经)、磁罗经、操舵装置及自动/手动/应急转换、子母钟、测深仪、航向记录器、自动车钟记录、气压计、记程仪、风速仪、舵角指示器、车钟/主机转速指示器、转率指示器、对讲器、手提扩音器、测深锤/绳、六分仪、方位仪、白昼信号灯/手提摩斯灯、烟雾(火)探测报警系统、大型灭火系统、雷达应答器、应急无线电示位标、驾驶台/主甲板/运河灯/信号灯电源控制操纵面板、自动雾笛等,以及其他助航仪器/设备,基本使用操作介绍,使用注意事项;
1.1.2 驾机联系制度、备车及主机遥控操纵特性;
1.1.3 无线电通讯设备、有关GMDSS无线电操作的基本方法及误报警的消除,使用注意事项1.1.4 本船的视距盲区图、雷达盲区图介绍;)
1.1.5 本船操纵要素、特性,要舵后到产生舵效的时间;
1.1.6 消防员装备, 抛绳设备
1.1.7 旗号、号型、声号、信号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
1.1.8 驾驶台各类检查表的存放及使用;
1.1.9 航海日志、OFFICIAL LOG BOOK及各种记录薄及记载要求
1.1.10 机舱舵机房内应急舵的转换和操作程序。
1.2. 消防设备
1.2.01 固定灭火系统操作释放程序,操作释放的位置、处所
1.2.02 通往机舱、货舱及每个货舱阀的转换,释放操作是否有中、英文说明;
1.2.03 管路的吹通操作程序,近吹通时间;
1.2.04 消防站内通风、照明、通道、通讯、卫生等情况;
1.2.05 大型固定灭火系统钢瓶压力时间、遥控释放操作程序;
1.2.06 应急通风、应急油路切断等标识是否清晰;
1.2.07应急消防泵、应急发电机的启动方法;消防员装备存放位置、数量(套),呼吸器钢瓶压力时间;
1.2.08 水灭火系统隔离阀及转换,喷淋式灭火设备的使用;
1.2.09 生活区、甲板、机舱手提式、舟车式灭火器配备的数量、类型、钢瓶压力时间;
1.2.10 溢油间及溢油回收器材、备品;
1.2.11机舱舟车灭火机、泡沫枪、扫气道固定灭火系统,设备的数量、状况;
1.2.12 逃生孔,逃生呼吸器的数量,状况;呼吸器钢瓶压力时间;
1.2.13 油漆间消防设备及操作;
1.2.14 各类消防设备、器材的产品,检验报告。
1.3 救生设备
1.3.1 艇的释放、回收程序,操作步骤,是否在艇甲板明显位置张贴 ;
1.3.2艇的遥控脱钩系统原理、操作及要点,救生艇的操作说明书;
1.3.3艇机启动操纵、艇舵、脱钩装置的操作要点,注意事项,保养事宜;
1.3.4 艇内备品及存放,是否均在有效期内,清单是否新;
1.3.5 吊艇机、刹车、脱钩系统的以往工况。艇内放艇注意事项,拉绳(钢丝)位置高低是否与放艇滚筒钢丝速度同步;
1.3.6 救生筏/静水压力释放器的数量、位置,检验报告/产品;
1.3.7 个人房间救生设备的配置是否齐全,上层居室个人房间有否救生绳;
1.3.8 各层甲板救生器材是否齐全,符合规定。注意驾驶台两翼救生圈的烟雾灯浮信号的有效期;
1.3.9 各类救生设备、器材的产品,检验报告。
1.4 资料、书籍交接:
1.4.1 消防、救生设备资料及说明书,列有清单;81.4.2 主管设备、器材的操作规程,列有清单;
1.4.3 三副维修保养工作记录薄; 1.4.4 消防、救生知识授课教案薄;
1.4.5 三副物料间备品库,消耗和库存的新情况,摆放整齐,列有清单1.4.6 《训练手册》、《职务规则》、《海上避碰规则》、《中远船舶主要作业和技术操作的安全规定》、《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规则》;
1.4.7 交接班报告表、交接班备忘录薄;
1.4.8有效的通函及资料;
1.4.9两舷梯口附近防火控制图装入专用筒(箱),保持清洁,图物相符;
1.5 其它
1.5.1 年度、航次维修保养计划及CWBT计划指令;
1.5.2 物料、备品的计划请领单及供船情况;
1.5.3 检验、航修计划申请单及完成情况;
1.5.4 PSC、FSC、安全监督员检查遗留的不符合项目,纠正措施;
1.5.5 应急演练计划方案存档薄;
1.5.6 三级岗位责任制责任区卡;
1.5.7 各种应变卡;
1.5.8 房间物品登记卡;
1.5.9 装卸载计划及大副的指示要求;
1.5.10 航次任务及备航要求;
1.5.11 港口国及港口的特别要求
1.5.12 船舶规章制度介绍;
1.5.13在三副交接班报告表、交接班备忘录、三副维修保养工作记录薄,签字。
三副的部分具体或专项职责
2. 接班后开航前主要工作
2.1 尽快熟悉本船情况:船舶规范、主要尺度数据、本船操纵要素、特性
2.2 船舶资料记录等查阅,熟悉了解上述《1》及三副交接班报告表、交接班备忘录的逐条内容;2.3 查阅消救设备的说明书、保养维修记录,了解设备是否出现过问题,以及注意事项,防止误作;
2.4 尽快熟悉掌握驾驶台各种航海仪器的使用方法;(参阅1.1.1)
2.5 熟悉三副在各应变部署中职责,了解和熟练掌握:操舵系统的转换、应急舵、大型CO2/1211固定灭火设备的操作方法,消救设备的使用;
2.6 遵守在港期间的值班、交接班规定。值班前及值班期间,了解和熟悉甲板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注意事项,能够正确操作;
2.7 装卸货值班的工作要点请见停泊值班的内容;
2.8 严格执行航前会上船长的部署,落实出航前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反馈;
2.9 核实所需物料、备品是否齐备,相关产品是否收妥;
2.10 检查在港航修、检验项目是否按规定标准完成,核实检验报告是否收妥;
2.11 检查全船消防设备器械、烟火监测及报警系统,确认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2.12 检查全船所有救生设备、器材及备品,确认处于适航状态;
2.13 编制船员变动后的船舶应变部署表,提交大副审核,报请船长批准,按公要求张贴,公布实施;
2.14 填写与应变部署表相吻合的船员应变卡,送达每一位船员,对新任船员告知其岗位、逃生路线、集合地点、消防救生设备器材在本船的配备及位置;2.15 若船上载有旅客,负责告知船舶应变反应时的警报和信号、逃生路线、集合地点、基本海上求生自救知识。(时间允许,应进行消救知识授课);
2.16 编制消防、救生演习方案报大副审批、船长批准,分送船长、轮机长、大副、自存一份,并按此计划执行开航后的演习训练;_
2.17 一港船员变动达25以上时,开航后24H内应执行上述演习训练
2.18 将两舷梯口附近水密筒(箱)内的防火控制图的船员名单更新
2.19 做好所管设备器械及备品系固状态检查和必要的加固工作2.20 装运易燃危险货物,应复查并确认货舱灭火系统、烟火探测系统、水灭火系统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2.21 参加航前会,认真记录有关要求,如实反映所管辖设备是否工作正常,存在问题,备品是否齐全,提出建议和安全措施。认真阅读‘出航报告表’、‘开航前船长令’的内容,并签字确认
2.22 做好个人责任区的防偷渡、防走私、防毒品等检查
2.23 检查处所:救生艇内部、救生软梯帆布罩下、大型灭火系统装备站及其控制站、所管备品储存间
2.24 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大副,并在《抵离港检查报告表》上签字; d: O3 w- @3 {" \9 x8 b1 u
2.25 对备航工作及检查结果应做好记录、反馈大副、报告船长,随时接受并执行船长、大副的指令及布置的工作。
开航前准备
1. 当船上人员发生变动时,重新编制船舶应急部置表和船员应急任务卡。
2. 检查救生艇的属具和备品是否已按规定配齐,食品和淡水是否充足且在有效期内,吊艇设备和艇内机械是否处于良好状况下。
3. 检查救生筏及降落装置,检查送检的救生筏是否已送回并妥善就位。
4. 检查救生衣、救生圈、保温服等是否按规定的数量和要求配置,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
5. 检查探火系统、报警装置、固定来火系统是否正常可用,各类手提灭火器是否放置在规定的位置。6. 向大副和(或)船长报告开航准备情况。按程序文件规定,填好开航前船长指令并签字
靠、离、移泊时的职责
1. 在驾驶台协助船长、引航员了望,维持驾驶台秩序。
2. 执行船长、引航员的车钟令,记录过浮时间、车钟令、重要船位和有关情况。
3. 传达船长、引船员给船艏,艉的指令及转向报告。/ 4. 负责驾驶台与机舱的联系以及VHF通信
5. 督促并检查水手及时、准确地显示有关号灯、号型和旗帜。
6. 监视有关仪器、仪表的工作情况及有关数据,监视操舵装置的工作情况及操舵情况。
7. 执行船长的其它指示。
8. 将靠、离、移泊的全过程记录在航海日志记事栏内。
停泊值班职责
锚泊值班职责
1. 锚抛下时应立即测定船位,并在海图上标出锚位和旋回范围(测定的船位时要记下船首向,从船位向船首向反推约一个船长的距离即为锚位,旋回圈的半径等于锚链长度加船长)。对锚地的潮汐、流向、水深、底质、周围情况及当地气象应做好心中有数、并记入航海日志。
2. 如情况许可,应经常利用固定航标或岸上容易辨认的物标,校核船舶是否保持在锚位上。(定位可采用多种方式,锚泊期间除采用雷达,罗经进行陆标定位外,还可充分利用GPS锚泊值守功能,一般将范围定为1-2海里档,经过船舶一段时间的旋回可清楚的看出其运动规律,如出现异常形态,应马上以陆标定位等方法判断是否走锚,也可使用ARPA雷达使电子方位线和活动距标圈穿过近一艘有危险的船舶或目标,观察距离和方位的变化以判断本船是否面临危险。好的办法还是多种定位手段并用,起到相互核实,相互补充的目的。)
3. 维持了有效的了望,并注意:
1. 周围锚泊船的情况,尤其是位于上风或方向锚泊船的动态,以防他船走锚危及本船安全
2. 来泊船的锚位是否与本船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如若过近,应设法通知对方并报告船长。
如过往船舶或邻近锚泊船起锚离开时距本船过近,应严密注视其动态,如判断对本船有威胁时,应以各种信号警告对方。
4. 以适当的时间间隔巡视全船,注意船舶吃水,龙骨下富余水深以及船舶的一般状态。
5. 注意观测气象、潮汐和海况的变化,注意锚位、锚链受力、船首偏荡的情况,在转流时,注意船身回转及周围船舶动向,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6. 不论本船或他船走锚,或因过往船舶距离过近而出现危险局面,果断地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船长。;
7. 在急流区锚泊或遇大风浪天气,除执行船长批示外,还应勤测锚位,定时巡视甲板,检查锚链和制链器是否正常。
8. 督促水手按时升降旗及锚球,开关锚灯,甲板照明,按规定显示或悬挂相应的号灯、号型,鸣放相应的声号。
9. 遇能见度不良时,应严格执行《海上避碰规则》的有关规定,加强了望,鸣放雾号(一短-一长-一短),开亮锚灯和各层甲板的照明灯,并通知船长。
10. 锚泊中进行装卸作业,除应执行靠泊值班中有关装卸业务方面的职责外,还应注意旁靠船、驳的情况,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1. 根据锚地情况及水上安全管理机关的规定,用VHF在规定的频道上守听。
12. 严格遵守船舶防污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船舶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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