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详情
一级建造师报考资格: 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往年一级建造师培训
培训目标:解决教材中的、难点,短时期内学员的通过能力。
授课:授课老师是教材、大纲以及相关或老师,他们掌控、考核、标准、等决定考生的关键环节,授课突出、难点,紧扣,通过掌握动态的手资料,完全可进一步学员。
教学方式:面授与远程相结合,知识要点精讲+辅导++试题讲解相结合。通过全真,串讲,掌握新的动态,通过出题、点评,浓缩点,精髓。
一级建造师使用年限
申请人自资格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初始注册有效期为三年,三年之后可以办理延期注册,一直到65岁为止就不允许注册了。
申请人自资格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学历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二)、(三)、(四)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国务院有关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表》,连同按企业申请人汇总后生成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核汇总表》移送建设部。
班型
科目 | 授课形式 | |
基础班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精讲班 | 《建设工程经济》 | 面授/远程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面授/远程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面授/远程 | |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 面授/远程 | |
《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 面授/远程 | |
《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 | 面授/远程 | |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 面授/远程 | |
试题班 | 《建设工程经济》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面授/远程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面授/远程 | |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 面授/远程 | |
《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 面授/远程 | |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 面授/远程 | |
| 《建设工程经济》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面授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面授 | |
《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 面授 | |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 面授 | |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 面授 | |
点题班 | 每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