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详情
天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工作安排(第二阶段)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地 点 | 备 注 |
4月15日 |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 以准考证为准 | 9:00-11:00 教育学 14:00-16:00 教育心理学 |
5月2-5日下午17:00 | 申请人上网查询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结果,打印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领取单 | ||
5月2日-5月6日下午17:00 | 两科均合格且拟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3种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网上教学能力报名和网上交费 |
| 网上交费时间可延续至5月7日17:00 |
5月5-7日 | 通过人员领取《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 | 天津师范(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四楼 | 带身份证、准考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领取单 8:30-11:30 13:30-16:30 |
5月14日10:00-5月17日17:00 | 拟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3种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 | ||
5月20日 |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 | 以准考证为准 | 9:00-11:00 |
5月底之前 | 拟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级别的普通话等级 | ||
6月初 | 通过人员领取《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合格证》 | 申请高中以上3种教师资格的人员 到天津师范(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四楼 | 带身份证、准考证、《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合格领取单》 8:30-11:30 13:30-16:30 |
6月上旬 | 教学能力合格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并按照指定时间参加体检 | 体检地点:按体检表内标注为准 | 体检人须空腹、带身份证、粘有照片的体检表、体检费 |
6月中下旬 | 申请人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领取受理通知书 | 及以上在市行政许可中心 (行政许可中心地址:河东区顺驰桥下) | |
6月底以后 | 申请人到各级认定领取认定结果和资格 | 及以上在市行政许可中心教委窗口 | 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受理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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