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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安排
(第二阶段)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地 点 | 备 注 |
4月15日 |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 以准考证为准 | 9:00-11:00 教育学 14:00-16:00 教育心理学 |
5月2日上午10:00至5月5日下午17:00 | 拟申请、、幼儿园3种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上网查询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结果,打印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领取单。同时两科均合格人员须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到区县教师资格认定进行教学能力的现场报名和交费 | ||
5月5-7日 | 通过人员领取《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 | 天津师范(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四楼 | 带身份证、准考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领取单 8:30-11:30 13:30-16:30 |
5月8-9日 | 申请认定幼儿园、、初级3种教师资格的人员做教学能力现场报名、交费 | 申请人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属区县教育局 | 须携带毕业证(或就读证明及学生证)、本人身份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费30元、照片一张 |
5月16-17日 | 拟申请、、幼儿园3种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领取准考证 | 到对应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 | 8:30-11:30 14:00-16:30 |
5月20日 |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 | 以准考证为准 | 9:00-11:00 |
5月底之前 | 拟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级别的普通话等级 | ||
6月初 | 通过人员领取《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合格证》 | 申请以下3种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区县教师资格认定 | 带身份证、《准考证》 8:30-11:30 13:30-16:30 |
6月上旬 | 教学能力合格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并按照指定时间参加体检 | 体检地点:按体检表内标注为准 | 体检人须空腹、带身份证、粘有照片的体检表、体检费 |
6月中下旬 | 申请人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领取受理通知书 | 初级及以下在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 | |
6月底以后 | 申请人到各级认定领取认定结果和资格 | 初级及以下在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 | 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受理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