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会计职称-建经xy服务教育
授课机构 | 建经教育证书服务教育专家 |
上课地点 | 天津南开华苑|详细地图 |
成交/评价 | 5.0分 |
联系电话 | 400-666-4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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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建经您身边的服务教育,已连续多年开办跨级系列培训班,并是由天津市财政局指定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培训定点单位,培训高,得到了上级单位、同行学校及广员的认可和好评。应广员的要求,我院继续聘请具有丰富培训经验的为本期班授课。我院将以的师资阵容,良好的办学条件,优质的教育服务,来帮助您通过。具体安排如下:
培训内容及课时:
初级:经济法 50课时 会计实务 80课时
中级:经济法 50课时 财务管理 70课时
会计实务100课时
上课地点:天津建经(南开区榕苑路15号)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11〕11号)精神,现将我市参加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11年12月31日。
二、科目及时间
2012年5月12日、13日举行。各科目具体时间如下:
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2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3日 | | | 9:00—11:30 | 经济法 |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条件审核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9日-11月7日
(二)报名方式:按照会计考办要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天津会计”(www.tjkj.gov.cn)网站,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订购教材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考生必须打印出“2012年度会计资格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此表经单位人事部门和所属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参加。各单位应严格审查报名条件,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其无效。
(三)审核验证:结束后,合格的考生凭加盖单位公章和所属区县局(集团公司)公章的“2012年度会计资格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初级资格的应届毕业生提供2012年取得的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会计从业资格原件到报名点办理报考资格验证手续,经验证合格的考生方可办理领取合格手续。
四、收费标准
根据市物价局津价费字〔1998〕第614号文件及计委计价格〔2000〕1567号文件批准,报名费: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6元。
五、相关问题
(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人员,在连续两个年度内,全部科目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参加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二)对通过统一的,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报考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此类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工作单位填写应届毕业院校名称,学历填写目前已取得的高学历。
(四)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取得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的,在学期间不计算会计工作年限;取得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的,毕业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累加计算。
(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用于2012年度。辅导教材可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愿选订。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注: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但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请通过www.tjkj.gov.cn网站“下载专区”下载《2012年度会计资格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特殊考生)》,填写打印后于10月31日至11月4日(9:00-11:30,14:00-16:30)携带相关资料到河西区九龙路66号泰达园底商欣惠公司(财会用品商店)二楼办理现场验证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