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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关于印发第十八批劳动关系协调师等职业标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保持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加快劳动关系人才的培养,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依据“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国联政研教育科技院作为专注于职业资格人才培训教育咨询的专业,将举办2016年“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培训班,协助学员劳动关系协调专业知识与技能,参加职业资格合格后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颁发的职业资格一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用人单位从事人事、劳动、工资(薪酬)、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管理等工作人员;
从事社会保险、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律师服务行业相关人员;
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特别是基层从事劳动关系、劳动工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相关服务的工作人员;
地方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工会从事集体合同、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等工作人员;
5、企业调解、行业调解、街道(乡镇)调解以及人民调解相关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2、劳动合同管理
3、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4、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5、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6、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等
三、作用:
1、行业中80以上的企业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持有认可的劳动关系协调师资格。
2、劳动关系协调师资格可作为在企业升职、加薪的重要依据。
3、持有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以上资格,可在工作中担任不可或缺的职位,是公司企业与员工之间的重要枢纽。
4、部分城市对退休后的技师有相应的退休金补贴。
5、持有劳动关系协调师资格,可以帮助在部分城市落户积分。
6、部分城市对获得技师、技师资格的人员,分别对应给予工程师、工程师的待遇。
课程评价
聚划算